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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市環保工作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決策部署,堅持以“改善環境質量、保障環境安全”為核心,大力推進中央環保督察問題整改,全面實施各項污染防治舉措,推動大氣、水、土壤環境質量持續向好,各項工作取得積極進展。
一、大力推進中央環保靜電油煙處理機督察整改工作
我市高度重視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在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督察結束後,立即研究部署並持續推進督察整改工作。2017年,我市多次組織召開督察整改專題會議和現場實地調研督導,市領導多次對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作出批示,成立瞭由溫國輝市長任組長的市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大力推動整改工作落到實處。3月15日,我市印發初步反饋意見整改方案,經修改完善後上報省;8月16日省整改方案正式印發後,我市再次修改完善後於11月14日正式印發我市整改方案。2017年,省明確我市負責的整改任務中,3方面已完成;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案件中,841件已完成整治、消除污染。
二、加強優化發展作用
一是發揮規劃引領作用。印發實施《廣州市城市環境總體規劃(2014—2030年)》,基本劃定我市生態保護紅線,推進環境規劃參與“多規合一”。二是提升環評服務水平。26類建設項目免於環評審批管理。2017年,納入“攻城拔寨”作戰圖的173個重大項目中,124個已通過環評,9個免於環評管理,環評完成率為76.88%;全市審批建設項目環評文件1925個,備案環評登記表9554個,涉及總投資8110.07億元;批準竣工環保驗收項目1641個,涉及總投資1363.57億元;否決或暫緩審批環評33個,驗收9個。三是完成總量目標任務。印發實施《廣州市2017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共安排瞭11項任務130個減排項目,預計可以完成省政府下達我市的年度減排目標任務。
三、繼續落實《除油煙機大氣污染防治計劃》
35臺535.9萬千瓦燃煤發電設施完成超潔凈排放改造,燃煤機組基本實現超潔凈排放;開展鍋爐排放專項執法行動,對221傢企業308臺鍋爐開展執法檢查,立案查處21宗環境違法行為;將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擴大至全市行政區域。完成納入廣州市十件民生實事的545座加油站、13座儲油庫油氣回收系統評估整改工作;完成209傢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重點企業末端治理。對重型柴油車和輕型柴油客車實施國Ⅴ排放標準;將黃標車限行范圍擴大至全市行政區域,淘汰黃標車9759輛,基本完成全市黃標車淘汰工作;推進公交車電動化,新增采購純電動公交車2452輛並已全部交付。加大城市揚塵污染防控力度,抽查工地880個,對未落實“六個100%”的責令整改。控制內河船舶油品硫含量從350ppm下降至50ppm。秋冬季節堅決采取強化防控措施。
2017年,我市全面完成國傢“大氣十條”空氣質量改善終期考核目標任務;空氣質量達標294天、比例為80.5%;PM2.5平均濃度為35微克/立方米、達到國傢二級標準,在國傢中心城市中率先達標;PM10、二氧化硫平均濃度分別為56微克/立方米、12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二氧化氮平均濃度5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3%。
四、推動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印發實施《廣州市水環境質量達標方案》。通過現場督導、約見、發送超標預警函、掛牌督辦、通報等方式督促各區各單位全力做好考核斷面水質達標工作。推進實施《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清理整頓重點河湧流域“散亂污”場所的通告》,全市共排查“散亂污”場所約2.4萬個,完成清理整頓約2.2萬個,完成率約91%。
2017年,我市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穩定保持100%;13個國考和省考斷面水質優良率為53.8%,達到省考核要求;劣V類水體比例15.4%,與2016年同比持平。
五、積極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各項工作
出臺《廣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廣州市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規劃(2017-2020)》。進行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開展3407個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點位采樣和監測工作;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對全市906傢土壤污染狀況詳查重點行業企業進行環境調查。完成全市91個國控、108個省控土壤點位佈控和監測工作。管控工業企業再開發利用污染地塊風險,開展51個重點地塊場地環境調查和風險評估,完成12個地塊的治理修復工作。
六、加強噪聲污染防治工作
印發實施《廣州市2017年噪聲污染防治重點工作計劃》,修訂《廣州市聲環境功能區劃》。開展夜間施工噪聲、學校周邊工業企業噪聲、社會生活噪聲擾民專項整治行動,做好各項考試聲環境保障工作。
七、強化重金屬、輻射與固體廢物環境管理
印發實施《廣州市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2017年度實施方案》,制定《廣州市重金屬污染防治十三五規劃》。每季度開展國控重金屬重點企業廢水、廢氣監督性監測,更新我市2016年度汞污染排放源企業名單。做好核技術利用項目和嚴控廢物處理許可證等審批工作。進一步深化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推進廣州市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組織開展輻射環境、危險廢物專項執法檢查。完成我市環境激素類化學品生產使用情況調查。
八、繼續保持環境監管執法高壓態勢
2017年,我市環保部門共聯合開展水環境、小鍋爐、重點行業專項執法等環保專項行動22次,檢查企業68906傢、機動車單位20106傢,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5103宗,按時辦結環境信訪案件37994件,妥善處置一般環境應急事件19起。對白坭河(白雲和花都段)水環境整治等7個突出環境問題及5傢重點企業進行掛牌督辦,對135傢企業2016年度環境信用狀況進行評價。
配合開展省大氣和水污染防治專項督查,專項督查組檢查我市953傢企業,我市立案271宗,責令改正246宗,查封15宗。我市自行組織開展重點環境問題交叉執法督查,第一階段檢查企業451傢,立案136宗,責令改正274宗,查封25宗;第二階段檢查企業2172傢,立案328傢,責令改正291宗,查封30傢。
九、黨的建設全面加強
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認真學習貫徹十八屆六中全會、黨的十九大精神,紮實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強化“四個意識”。組織開展市委巡察問題整改“回頭看”,巡察組反饋的問題全部整改完成。召開2017年黨建工作會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匯報會,規范黨組織設置,組織基層黨支部培訓。組織推進基層正風反腐專項治理,重點治理3個直屬單位,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
十、隊伍建設工靜電機推薦作取得新進展
經市政府同意,印發實施《廣州市建立鎮(街)園區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員隊伍實施方案》,組建總規模達2747人的鎮(街)園區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員隊伍,在全省屬首創。成立市環保局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完成各區垂改工作調研。局黨組堅持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嚴格貫徹實施《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選優配強局機關中層幹部、直屬單位班子成員及優秀科級幹部,激發局系統幹部隊伍活力。強化幹部監督工作,紮實做好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工作。加大幹部隊伍培訓力度,初步形成瞭專題培訓、幹部輪訓、高校送培等多層次、多平臺的培訓工作機制。此外,進一步加強扶貧幫扶、精神文明建設和保密、檔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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